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蘇州市吳中區政務服務中心
蘇州吳中經濟技術開發區一站式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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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 |
民進吳中區委會綜合一支部 |
提案編號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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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關于進一步深化涉企行政執法“綜合查一次”改革工作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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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內容 |
一、背景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堅持致力于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的方針政策”的要求。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規范公正文明監管執法工作,是構建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營商環境的關鍵一環。為充分發揮法治在優化營商環境中的重要作用,今年5月以來,吳中區積極探索“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的“綜合查一次”改革試點,以“統計劃、統場景、統對象”為重點推動執法檢查從單兵作戰向綜合監管轉變,努力實現執法不越位,助企不擾企,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需進一步深入推進。 二、當前存在問題 (一)執法人員數量不足、專業欠缺。受限于編制總數制約,當前執法部門特別是鎮(街道)普遍存在執法力量嚴重不足、在編與非編人數倒掛、人員流動率高等問題比較突出。同時,行政執法工作需要極強的專業知識,而我區基層執法人員多為“安監辦”組建時劃轉進入,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比例較低,執法不規范現象時有發生。 (二)第三方輔助執法不規范,存在弊端。第三方服務機構參與、輔助執法部門行政執法的比例和上限缺乏科學合理地設置。執法部門在聘請第三方服務機構時較少對其征信、業績、口碑等進行全方面評估,缺乏完善的考評機制,不利于規范第三方服務行為。且第三方服務機構往往存在檢查標準不統一,檢查方式理論教條、照本宣科的問題,不能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給予合理的整改方案。 (三)執法事項整合不足,企業迎檢壓力大。不同的執法部門、執法領域以及不同層級之間,在執法重點、企業類型、檢查頻次及時間等有較大差異,且區鎮兩級職責劃分不清,導致同類事項重復檢查的情況較多,分頭檢查依然存在。 (四)數據共享壁壘未能充分打破,平臺維護不易,數據共享不便。一是各類線上平臺交叉重復。各類數據平臺名目繁多,國家、省、市、區不同層級不同條線大多有自己的信息系統平臺,但由于缺乏統一的動態監控平臺,大量基礎數據仍依賴企業和基層執法部門上報維護,帶來較大的統計匯總和錄入負擔。二是各平臺間數據無法跨部門共享。由于大多數平臺系由國家和省級條線開發,加上不同部門之間數據采集要素不同、知識產權保護以及不同部門之間信息共享機制尚不健全等原因,現有平臺之間往往無法打通銜接,數據互不共享導致重復勞動的同時,也影響執法部門決策和監管效果。 三、意見建議 (一)打造專業化“全科執法”隊伍。一是充實執法隊伍。增加招考或者選調力度,注重法律專業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使用。鼓勵部門、鎮街道干部參加行政執法證考試,推動工作經驗豐富的執法人員充實到一線執法崗位。評優、晉級、提拔政策適當向有一線執法崗位經歷的人員傾斜,切實解決執法人員后顧之憂,緩解人員數量不足、流動率高的難題。二是提升專業素養。嚴格落實“三項制度”,規范執法流程,編制執法標準手冊,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人員長效培訓機制,加大執法人員法律專業知識、執法權限、程序、法律適用、現場執法行為等方面的培訓力度,不斷豐富知識儲備。突出理論提升和執法實踐相結合,重點打造執法案例展演、執法比武、情景模擬等實戰型培訓,全面提升執法隊伍能力水平。 (二)完善第三方機構監督管理考核機制。開展全區第三方服務機構情況摸底排查,對服務協議、考核標準、績效評估等內容進行清理。完善第三方機構評價機制,增強對第三方機構評估方案科學性、 準確性的研判能力,引入第三方機構監督機制,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監督員等組成的評價隊伍,督促第三方機構不斷改進服務行為。 (三)推進執法工作科學統籌。一是加強執法事項整合。推動“綜合查一次”聯合執法走實走深,將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檢查事項或同一事項的多個檢查, 納入聯合檢查范圍,推動“跨領域跨部門聯合”檢查。整合各開發區及鎮(街道)涉企行政執法檢查力量,建立聯合、互查、交叉檢查等機制,推進各鎮、街道之間聯動協作、隊伍共建和執法能力提升。二是開展分級分類監管。對不同規模、不同類型的企業設置不同的檢查標準和指標,推動企業健康發展;減少優秀企業的檢查頻率,對情況較差的企業加強監管措施,在“雙隨機”檢查中也相應設置不同的分類等級,降低優秀企業的抽查頻率。三是強化包容審慎監管。多以服務、技術指導等方式助企惠企,檢查發現問題建議給予企業整改機會,綜合考慮企業違法程度、主觀態度及整改情況,以幫扶為主,處罰為輔。 (四)打通數據壁壘,建立共享機制。一是推動數據跨部門共享。建議由數據局牽頭,加快推進信息化整合力度,打通互聯原來分散的信息系統數據,形成集成投訴舉報、監管檢查、行政執法等于一體的監管信息業務系統,確保監管執法信息及時、準確在各監管執法部門間流通和共享。二是拓展智慧監管覆蓋面。在現有執法隊伍人員力量基礎上,發揮“智慧吳中”建設成果優勢,繼續探索智慧監管、非現場監管等有效方式,擴大覆蓋面,增加非現場執法使用場景,達到減少執法人員力量、提高執法效率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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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
主辦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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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辦 |
數據局、住建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人社局、衛健委、吳中生態管理局、吳中消防救援局、度假區消防救援大隊,甪直鎮、木瀆鎮、東山鎮、郭巷街道、城南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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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復內容 |
行政檢查作為行政執法主體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的重要方式,面廣量大,直接關系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的獲得感和滿意度。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涉民營企業行政檢查。2024年底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對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提出了“于法有據、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精準高效”的總體要求。這些都充分體現了深入推進“綜合查一次”改革,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的現實需要,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當前優化營商環境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一、前期工作 2024年,市委劉小濤書記高度重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要求加快推進“綜合查一次”改革。吳中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紀委、市司法局的關心指導下,積極加入全市第一批“綜合查一次”改革試點,以“統計劃、統場景、統對象”為重點落實“三跨四清單”各項任務,改革工作獲區政府主要領導批示并被新華日報、法治日報、蘇州日報等媒體報道。一是建立“區級層面+試點單位”一套制度。區級層面形成以《吳中區關于開展“綜合查一次”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為主線,《吳中區行政檢查工作規程》《吳中區現場執法工作規程》等為補充的制度體系。部門板塊層面,探索出《吳中區住建局報監在建項目現場執法檢查“綜合查一次”檢查機制》《東山鎮基層綜合檢查工作實施方案(試行)》《郭巷街道涉企行政檢查“綜合查一次”工作實施方案》等多項制度成果。二是推行“檢查計劃備案、企業樣本監測”兩項機制。建立行政檢查計劃備案機制,開發行政檢查計劃小程序推動執法主體年度和月度檢查計劃備案,區司法局以《綜合查一次工作提示單》形式建議關聯執法部門聯合檢查,2024年制發工作提示單9次,派發聯合檢查任務涉及檢查對象150家,今年一季度制發工作提示單2次,涉及檢查對象54家。建立行政檢查企業樣本監測機制,在建筑工程類企業、電商平臺企業等領域挑選41家企業組成監測企業庫,通過問卷調查、座談會議等形式,收集11項突出問題,制發通報并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精準整改。三是推動“跨領域、跨部門、跨層級”三類整合。按照“高頻吸收低頻、大類合并小項、重點科室發起”的原則推進各執法主體內部檢查事項“跨領域”整合,區住建、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等領域各科室間形成常態化聯合檢查機制。統籌“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計劃和“綜合查一次”工作提示單,對建議聯合檢查企業統一確定牽頭部門,對接相關聯合部門,商定具體檢查時間、檢查方式等,實現檢查事項“跨部門”整合。在區鎮兩級合并的基礎上,將化工園區、經開區、度假區、高新區加入全區檢查計劃匹配整合,推動“三級并一級”,實現檢查事項“跨層級”整合。四是梳理“檢查事項、綜合場景、分級分類、免罰輕罰”四張清單。全區執法機關在六大類權力事項清單基礎上,編制完成542項檢查事項清單,明確檢查依據、檢查對象等核心內容并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確定“清單之外無檢查”原則。2024年區司法局牽頭在蘇州市45個執法一件事檢查“場景清單”基礎上編制完成我區首批16項跨部門聯合檢查場景清單,并在實施過程中逐步拓展,今年已編制第二批19項場景清單。編制涉企檢查白名單,區住建、市場監管、生態、消防領域入庫“白名單”企業共234家,郭巷街道入庫498家。執行蘇州市涉企“免罰輕罰”清單,2024年全區辦理“免罰輕罰”案件4450件,涉及金額2978.45萬元。 二、存在問題 縱觀改革實際,在檢查次數大量壓降的同時,我們通過數據比對和企業監測點情況反饋發現當前工作也存在著一些不可回避的問題,“應聯盡聯”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一是改革主動性和緊迫性有待增強。“綜合查一次”改革是一項從無到有的系統性變革,涉及工作理念更新、流程再造、思路重塑,需要區各行政執法部門、各鎮(區、街道)主動破題、主動求變、主動作為。但結合市司法局第三方評估結果、市委專項巡察反饋情況以及我局日常統計情況來看,還有很多領導對于“綜合查一次”的概念存在偏差,還有很多一線執法人員和企業對“綜合查一次”工作沒有感知度,還有很多單位對于“綜合查一次”的思路僅停留在等候“雙隨機”任務和司法局的提示單,缺乏對本系統本地區規范行政檢查的通盤考慮和長遠謀劃。二是專項檢查有待完善。由于當前法律法規對于專項檢查尚無明確概念,各上級執法條線對于專項檢查也缺少明確的類型區分和頻次上限設置,專項檢查納入檢查計劃統籌還存在一定困難,需要上級執法部門加大統籌力度,源頭防范專項檢查頻次過高難題。三是分級分類覆蓋面有待拓寬。根據改革進展,我區試點領域和板塊已經梳理了檢查“白名單”,實施了“無事不擾”的差異化檢查方式,但起步較晚的領域尚未完全覆蓋,分級分類監管尚未制度化常態化,需要持續走深走實。四是第三方參與檢查有待規范。我區雖然對第三方購買服務定期進行清理,但第三方超出服務協議履職的情況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且部分領域專家在輔助開展檢查時存在標準不統一,不同專家對同一情況意見不同,造成企業反復整改的情況。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當前,“綜合查一次”改革已進入常態化推進階段,作為一項政策性、系統性、專業性的工作,我們要堅持問題導向,找準問題短板,壓實主體責任,多管齊下、區鎮聯動、部門協調,堅決遏制亂檢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區司法局將繼續發揮好牽頭抓總作用,準確把握改革工作原則和要求,將改革工作與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緊密結合,確保改革措施與提升執法效能同步推進。 一是聚焦關鍵環節,譜寫改革新篇。嚴格規范檢查主體。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意見要求,今年5月區司法局已牽頭開展行政檢查主體資格確認,公布行政檢查主體56個。下一步區司法局開展常態化監督,協同區紀委、區審計局等部門配合區財政局聯合開展第三方服務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一步規范第三方機構參與檢查行為。切實推動包容審慎監管,結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更大力度推動包容審慎監管,重點監督“過罰不當”、同案不同罰、罰沒收入異常增長、大額頂格處罰等情況,及時糾正涉企領域不規范執法行為。持續深化“三跨四清單”改革模式,更大力度推動各地各部門檢查事項清單和檢查計劃制定、備案、公布,結合國務院各部委確定的年度檢查頻次上限,提高各地各部門聯合檢查在全部檢查中的占比。加大分級分類監管推廣力度,完善“白名單”企業入庫條件,明確“白名單”企業接受檢查頻次,探索“觸發式”監管、檢查“豁免期”等創新做法。 二是加強統籌協調,提升改革質效。明確職責任務,建立常態化工作推進機制,進一步做實檢查計劃,以“雙隨機一監管”計劃為基礎制定完善年度檢查計劃和月度檢查計劃,加強部門之間協調聯動,避免多頭、重復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分析改革工作的重點難點,制定針對性解決方案,“一盤棋”統籌執法檢查場景及計劃,做好橫向縱向溝通銜接,構建上下聯動、協同發力、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強化智慧賦能,區司法局將以分析檢查計劃匹配數據、檢驗聯合檢查質效、動態監測白名單企業接受檢查情況為核心升級“吳優檢”綜合查一次小程序,以國務院意見“五個嚴禁”“八個不得”為基礎開發“碼上督”涉企檢查監督二維碼,推動小程序與市行政執法檢查監管系統有序銜接。 三是注重監督評價,檢驗改革實效。加強評估通報,邀請專業評估機構,抽取適量樣本,以區內重點產業企業、執法人員為評估對象,對區級執法部門和鎮(街道)開展“綜合查一次”和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工作評估,形成問題清單推動專項整改。。注重檢查數據分析,落實市司法局“綜合查一次”月報制度,客觀全面匯總收集檢查底數、聯合檢查次數、特色創新做法等,定期進行分析研判和問題整改,爭取完成全市2025年底實現“三跨”聯合執法檢查占全部檢查比例突破50%的目標。暢通企業反饋渠道,公布本系統本地區涉企行政執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途徑,廣泛收集問題線索。區司法局已發布《關于公開征集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線索的公告》,對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違規異地執法、趨利性執法等八類問題進行線索征集,并積極推動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有序開展。依托“吳優檢”小程序上線“碼上督”企業評價模塊,發揮執法監督聯系點、企業監測點和行業協會(商會)等作用,保障監管對象申訴權利。要發揮聯合監督作用,各地各部門要主動查漏補缺,推動本地本部門行政執法監督與紀檢監察、政府督查等監督方式相結合,與司法局法治督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監督方式相結合,不斷強化行政檢查監督合力。 再次衷心感謝貴單位對全區行政執法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希望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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